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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的時候,喜歡一個人行動。

從開始可以自由行動開始,我喜歡一個人行動。高中時期,自己去找補習班,自己享受著補習的樂趣,當然,還有那補完習的晴朗下午,獨自坐著220的公車悠哉地到東區麥當勞,點了份套餐犒賞自己早上的辛苦,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了下來,無想法地看著街道上熙來攘往的人群,嗑完了美味餐點,拿起補習班講義,算算數學、寫寫英文,就是這麼從容不迫地自在感。書讀累了,就散步去國父紀念館看看人群們,有老夫老妻手攜手的散步畫面,也有爹地媽咪帶著小孩愉快的玩著飛盤、放風箏抑或快樂地學習著直排輪的場景,也可以走入東區每個街頭巷尾,只是這樣靜靜地走著,也很輕鬆。我喜歡靜靜地看著別人,享受那種自我滿足的孤獨。

大學時期,同學們一直很驚訝我為什麼可以自己去逛百貨公司!因為我的速度是緩慢的,我喜歡邊看邊晃,有時仔細地翻閱著每一件衣裳;有時只是走馬看花地消磨著時間。但我可以按照著自己的步伐、速度,隨心所欲地走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!即使一件衣服考慮的好幾次、看了好幾次都不厭煩的感覺。這無非也是一種自我滿足的孤獨。

漸漸地,我開始發現『2個人』的魔咒漸漸染上身。一個人去麥當勞開始感覺不自在;一個人去逛百貨開始覺得少了一個人的吆喝,沒有那種購買慾;一個人去參加婚禮那種孤獨、、、,就像今天聽到朋友自己去吃Friday,那種訝異感、、、,在自己的認定裡-Friday應該是大夥一起去的地方吧?!年紀越來越大,開始耐不了寂寞?!

不過,一個人也不是不好。我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性隨心所欲的做事,想去哪裡就去哪裡,不需要參考別人的意見,這該是單身最棒的優越感?!呵呵,其實自己也慶幸,雖然是一個人,但並不孤單,有朋友可以互聊心事,想去哪裡有伴可吆喝,無聊時還有伴可以鬥鬥嘴、、、,承蒙大家不器嫌,還圍繞在我的身邊,一起分享生活上瑣瑣碎碎,樂趣無窮。

一個人,其實也可以很快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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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ca02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