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,
事情還沒有結束。

昨天還在想,我是不是該把事情完完整整的說一遍,才會有人頓悟,才會有人明瞭,才會有人不受遮蓋。

把網誌都隱藏起來,其實也沒什麼內容,就一些對話!有時想,我應該把這些東西都公開,是不是才讓大家知曉發生了什麼事。如果哪天像黎礎寧一樣想不開時,也不會找不到兇手!(不過大家應該都猜的到...)

我不懂耶!為什麼事主永遠推推推,什麼事好像都跟他無關,全都是別人的錯,愛亂想的也是別人,自己都沒有錯的一直存在!這人真的很奇怪!今天和朋友講到差點吵架,也不算吵,講到後來覺得,我們幹嘛這樣!!破壞友誼,可是事主樂的逍遙,這是什麼道理!不值得不值得!

不曉得要講什麼,真的累了!不要再把過去愚蠢的事情往我身上倒了...也許曾經發生過,我永遠逃不掉!但是我真的覺得那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... ...我說過了!一切不想再有瓜葛了!舉頭三尺有神明!一切交給天去處理了!

也對不小心誤入泥淖的朋友深感抱歉!到最後才發現原來罪魁禍首是我@@",實在是不好意思!你不想的,我也不想,那我們一起離的遠遠的吧!唉~~~~

有時候情緒來自一時,這時原諒了,下回想起又憤怒時,會做什麼事自己也不曉得!也許把所有網誌都打開,事情都攤開,也或許就這麼下去,『未來的事,誰知道呢!?』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rica02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